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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办公室搬迁期间资产管理要求

2019年12月23日 16:04  (阅读:


 

根据学校云潭南路校区办公教学用房分配方案,涉及部分教学单位要搬迁至教学科研楼办公,行政楼部分办公室也要进行调整搬迁。现就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要求如下:

一、各部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严格执行学校资产管理办法,认真负责做好搬迁期间资产管理工作,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做到有序管理。

二、涉及搬迁的部门搬迁前要完成部门清产核资和登记工作,对本部门资产情况全面摸底,除搬迁方案要求不予搬迁的办公家具外,原则上部门办公用资产全部搬迁继续使用。

三、部门要对在用固定资产及在库低值易耗物资进行全面清点核查,填制部门实物资产登记明细表(见附表)。清产核资工作要坚持做到不重不漏,见物就点,严格把握所有权界定的政策,严禁将国有资产划为个人所有,在搬迁期间落实资产使用看管责任制。

一是做好资产登记,明确资产搬迁责任人,在搬迁过程中加强看管,在搬迁完成后再次清点核对登记资产,防止国有资产在搬迁过程中因看管不当造成丢失。搬入新址后,明细表要填列各项资产存放地点(房间编号),并确认资产使用管理人。

二是对于搬迁资产要做好打包及相应保护措施,防止设备在搬迁过程中的损坏及配件丢失造成设备搬迁后无法使用。

四、搬迁方案不予搬迁的家具等资产,做好资产移交工作。

对不可移动或移动后会造成资产损坏的资产(如空调、地胶、橱窗、宣传栏等)、搬迁方案不予搬迁的家具等留存原址的资产,在搬迁完成一个月内与资产归口管理部门或接续使用管理部门做好资产移交工作。要在实物资产明细表上登记交接部门及经办人,按照资产管理办法要求办理实物交接手续并及时调整资产账卡信息,确保每件资产都明确使用管理人。特殊情况无交接部门的,与资产管理处联系。

五、做好搬迁后待报废资产统一处置工作。

对于清产核资后清查出的年限较长的闲置资产,确属不能使用的待报废资产,除在实物资产明细表中做好记录登记外,要做好待报废资产集中堆放,严格看管,确保在学校统一处置前资产不流失。严禁各部门私自转移、处置国有资产,搬迁工作中对发现有擅自处置资产的,将按照学校资产管理办法追究部门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各部门搬入新办公地点后,搬迁资产、待报废资产和移交资产的总量应与搬迁前各部门现有资产一致。各部门搬迁完成后将实物资产登记明细表、资产移交清单等登记资料复印件盖部门章报送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处根据资产信息变动情况开展资产管理相关工作。各学院搬迁完成后在一个月内抓紧完成资产贴标签、补贴标签工作。

七、搬迁期间资产管理的各项工作责任重大,各部门应高度重视,加强对国有资产管理的责任感,各部门之间通力配合,精心组织,在确保学校资产安全完整的前提下,如期完成部门办公室搬迁工作。

 

资产管理处

2019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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