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全面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全面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创新政府采购管理手段,进一步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保证学校政府采购工作高效、高质量开展,2024年4月9日-19日期间,资产管理处对学校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开展了“政府采购规范性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旨在进一步强化学校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考核评价等工作,严格要求代理机构规范性完成政府采购,不断提高代理机构政府采购项目管理能力及专业化水平。
此次专项检查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一是学校委托的代理机构在2023年6月—2024年4月期间有无不良信用记录及有无受到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二是政府采购关键流程环节是否按学校要求完成,例如开标当天是否对投标供应商资格、关联关系等进行逐一核实查询,档案管理及磋商监控是否规范完整等;三是采购代理机构是否对采购文件内部审核。
根据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资产管理处对招标代理机构服务提出三点要求:一是严守法律法规底线,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公开、公平、公正履职,恪守职业操守,提升职业素养,依法依规开展代理工作;二是严守廉洁自律防线,强化廉洁从业意识,正确处理与采购人、需求部门、供应商的关系,不搞利益输送,杜绝暗箱违规操作,严防违法违规行为;三是严守服务质量基准线,组建高素质服务团队,加强对采购文件质量把控,完善采购文件编制审核制度,规范采购工作流程,依法依规做好开评标现场组织工作。
通过此次检查,进一步加强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责任意识,对促进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更加规范开展政府采购业务起到了积极作用,保证学校政府采购工作合法合规高效开展。
供稿:资产管理处 马兰
供图:资产管理处 余洪
一审:资产管理处 余洪
二审:资产管理处 马兰
三审:资产管理处 余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