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单一来源
政府采购方式管理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特区)财政局,省直各单位:
单一来源作为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由于其采购方式的
单一性,近年来各单位申报通过单一来源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的项
目和资金不断增多.由于个别单位主体责任不落实,市场调研不
充分,适用范围和标准把握不准确、专家论证质量不高,出现违
规、滥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情况,导致政府采购成本偏高、质
疑投诉增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领
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
案(2024-2026年)>的通知“(国办发[2024]33号)精神,进
一步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贵州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
强省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黔财采
(2024年)3个号)和“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切实优化营
商环境的通知“(黔财采(2024)14号),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单
一来源政府采购方式管理有关事项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