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
为加强和规范学校固定资产管理,进一步保证学校固定资产账实相符,账卡相符, 现开展固定资产标签张贴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固定资产标签张贴范围:
2020年1月1日后新增的房屋构筑物类、通用设备类、家具用具类,专用设备类,文物陈列品类可贴标固定资产。
2、资产管理员负责该项工作的管理及监督,组织本部门对需贴标的固定资产,在入库完成后第一时间到资产管理处打印固定资产标签并张贴。标签应贴在资产不易刮擦磨损且便于查看的位置。
3、成批购置的固定资产(一卡多物的家具用具类),须按资产实际数量张贴标签,做到一物一标。
4、对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部门、使用管理人等一般信息发生变动的资产卡片,要进行及时更改卡片账和重新贴标工作。
5、动植物类、图书类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不张贴标签,使用管理部门按照资产实际通过信息系统和建立明细台账进行管理。
低值易耗品不张贴标签,各使用管理部门按规定建立相关制度和台账进行管理。
6、2019年12月31日前入库建账的固定资产,张贴工作不在本阶段进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7、资产管理处将不定期对固定资产贴标工作进行抽查,并将执行情况进行通报。
资产管理处
2020年4月26日